台灣史上第一夫人被訴國務機要費案情發展

2006年6月22日
李慧芬意外揭發第一夫人吳淑珍的醜聞:

正在澳洲與丈夫邱獻章打離婚官司的台灣紅企業負責人李慧芬,清理公司發票時發現,她多次返台住宿在台北君悅飯店及購買精品等合計約300多萬元的發票,疑遭堂姊李碧君拿去給第一夫人吳淑珍核銷國務機要費,遂在澳洲隔海爆料。李慧芬原先想拿回發票,只是單純要在離婚官司上為自己爭取較多的膽養費,卻意外揭發第一夫人吳淑珍的醜聞,可說是掀開整個國務機要費弊案過程中最關鍵的第一功臣。


2006年6月底
李碧君坦承為扁嫂收集發票:

吳淑珍自91年7月間,即經常要求她的民間好友幫忙收集發票,杏林製藥老闆娘李碧君就是吳淑珍好友貴婦人團的重要成員之一。李碧君向堂妹李慧芬收集來的300多萬元發票也一併交給吳淑珍核銷報帳,待李慧芬追問發票時卻支吾其詞只交代「都拿給夫人了啦」,未料李碧君這一說詞便成為引爆國務機要費的重要證據。李碧君經檢調約談原本都宣稱收集發票只是提供扁嫂做公益用途,不知道為何流入總統府報帳,後在檢方不斷追查比對下才向檢方坦承為扁嫂收集發票係要協助其核報銷國務機要費之用。檢察官陳瑞仁最後將她以偽證罪緩起訴處分。

2006年6月23日
審計部指國務機要費有作假帳嫌疑:

審計部審計長蘇振平在立院經立委質詢、檢發,加上根據媒體爆料的資訊,認為國務機要費有作假帳嫌疑,遂於6月23至27日指派審計人員赴「總統府」進行連續5天的查帳,同時將清查後的相關帳冊資料函送「高檢署黑金中心」調查。審計部後來又在7月間前往總統府比對帳目,這2次的查帳「抓弊動作」堪稱國務機要費弊案的重要依據。

2006年7月-11月
檢察官偵結起訴吳淑珍等4人:

高檢署查黑中心於6月底接獲審計部移送的國務機要費弊案後,6月29日分案,由檢察官陳瑞仁負責接手指揮調查局幹員著手進行調查。陳瑞仁經4個多月的約談重要證人李慧芬、被告李碧君,及訊問相關關係人馬永成等276人,並2次前進總統府、玉山官邸親自偵訊阿扁及吳淑珍。10月30日是關鍵時刻,陳瑞仁經過多方查證發票的消費時間與總統所提供的所謂從事祕密外交的「甲君」在台時間兩相比照,發現「甲君」當時根本就不在台灣,再加上相關關係人馬永成等總統府4名重要人員相繼坦承作偽證,終於拆穿「南線專案祕密外交」為一移花接木的謊言。11月3日,陳瑞仁檢察官終以不負社會各界的重望,偵結起訴吳淑珍等4人,並在結論上明載將對總統進行訴究,創下國內司法史多項紀錄。

2006年10月底
全案案情逆轉真相大白:

陳水扁在第2次接受陳瑞仁檢察官的偵訊時,提供檢方協助總統府從事秘密外交的所謂「甲君」即是台商龔金源。陳瑞仁為查明真相曾透過其家屬6次傳訊龔金源,惟龔僅叫其太太與檢方見面,本人均未正式出面應訊;10月底,龔透過其太太張晚莉傳真親筆簽名的信函,強調自己不是從事秘密外交的007,根本未拿過國務機要費,至此全案案情逆轉,真相終於大白。

2006年10月底
親信間接承認陳水扁及吳淑珍說謊:

陳瑞仁檢察官突破「甲君」從事秘密外交工作的謊言,認係「純屬虛構」後,隨即傳訊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曾天賜等阿扁的4名親信,進行交叉詢問,曾天賜等4人及李碧君竟「背叛主子」來個大翻供,坦承作偽證。由於這5人的供詞大逆轉,也間接承認陳水扁及吳淑珍都在說謊。

2006年11月
陳水扁的回應:

對於扁嫂收集發票情事,阿扁只是一再強調因祕密外交預算不夠,才會到處湊發票拿來核銷,會採取這樣的做法,是為了保密,還要應付審計制度,這只是「便宜行事」,他和家人絕對沒有「歪哥」一毛錢放進口袋裡。 阿扁最後說一句話:「法院一審判決如果有罪,我就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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